东营联源知识产权联盟—专业提供项目申报,高价值专利培育,专利商标咨询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

关于组织开展东营市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(第二批)的通知

各县区(功能区)科技主管部门,有关部门单位:

为进一步强化东营市重点实验室使命导向,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,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东营市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》要求,开展第二批优化重组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东营市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重点实验室”)建设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以基础研究、应用基础研究为重点,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,突破一批基础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,产生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,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、未来产业超前布局,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。

二、领域范围

本批重点实验室重组重点面向创新型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医疗卫生机构等,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、资源与环境、现代高效农业、航空航天、现代海洋6个领域开展。2023年以前建设的重点实验室选择所属领域和方向参与重组,所有领域重组工作完成后,未参与重组的视为自动撤销。2023年(含)以来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、参加2023年度市重点实验室“四化”改革并已完成独立法人注册的实验室不参与重组,待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,直接纳入市重点实验室体系。符合大型企业“咨询论证制”申报条件的,可按照《关于对大型企业创建市重点实验室行咨询论证制的通知》要求逐级提出申报。

三、申报条件与程序

(一)申报条件。申报单位符合《东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及申报程序规范》依托单位要求,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,只在第一依托单位挂牌,其他依托单位不挂牌。第一依托单位须为东营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,每个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1家重点实验室。鼓励重点实验室与省内外“双一流”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共建,优先支持山东石油化工学院、东营职业学院与市内企业联合共建。

(二)申报程序。

1、自主申报。符合申报条件的依托单位,填写申报表,围绕重点实验室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、历史贡献和预期成果、重点实验室主任和人才团队、建设举措等编制组建方案、提供佐证材料,合订后提交(合订顺序为“封面+申报表+组建方案”,详见附件2)。所有提交材料须经脱密处理,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
2、审核推荐。按照“谁主管、谁推荐”的原则开展组织推荐工作,多个依托单位组建的由第一依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推荐。东营市内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市属部门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,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由分公司科技发展部推荐,医疗卫生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审核推荐;其他单位由所在县区(功能区)科技局推荐。推荐函及申报材料按要求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(压缩包以“领域+依托单位名称+实验室名称”命名)连同纸质版一式1份,于2025年4月10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技资源配置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请各推荐单位对重点实验室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,对符合通知要求、达到量化指标的重点实验室予以推荐,对未认真开展形式审查的情形,将在下一批次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工作中进行推荐名额限制。

3、考察评议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现场考察,并择优批复组建。

联系电话:8381970

附件:

附件1:东营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.doc

附件2:推荐申报汇总表.doc

东营市科学技术局

2025年3月19日